为什么有人说劳务派遣是暴利行业呢(劳务派遣为啥这么流行)
为什么有人说劳务派遣是暴利行业呢(劳务派遣为啥这么流行)
一、为什么有人说劳务派遣是暴利行业呢
劳务派遣是和谐社会里最不和谐的产物,剥削是肯定的,对劳务民工也是极其不负责任的,工厂逃避法律,劳务派遣从中牟利,可怜的只是农民工,本来应该享受的劳动福利比如五险一金,二十二天工作制等等,经过工厂与劳务派遣的倒腾,劳务工所得被剥夺得所剩无几……
劳务派遣当然是暴利。有些劳务派遣,两边都收钱,收劳务人员的介绍费,收厂家的工时费。每介绍一个员工,厂家就会给多少钱,或者做多久给多少奖励。员工在那厂里上班,厂里把员工工资给劳务派遣,再由劳务派遣给员工发工资。 劳务派遣会在每个员工的工时上一个小时扣几块钱。厂里也不会给员工交社保,劳务派遣也不会交。派遣人员什么都得不到保障!出来找工作最好不要去找派遣。太黑了!
我认为不是暴利,而是很少或不要成本。因为现在新生事物较多劳务派遣公司和物业公司一样都是所谓专家向外国学来的产物,是否适合我们国家,我想还需实践的检验。我了解的劳务派遣公司对行政事业单位来讲,它没有人事权和工资定位权,劳务派遣公司也没有招聘和解聘权(都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是为免责应对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务派遣公司出租劳务派遣名义收取每人多少费用而已。至于工厂的劳务派遣我认为只是赶工队,同样也是收人头费的。
劳务派遣现在过时了 都是工程外包了 一个企业的正式员工和派遣工有一定比例 应该是不可以超过 所以整体外包 这是我自己的理解 希望有相关经验的给予解答纠错 尤其外包企业相关资质的要求 谢谢 勿喷 这算是对普通劳动者的一次普法
劳务派遣公司黑得很,我们公司就是劳务派遣招聘,连保险都吃养老应该交696,但他给我们交了285,公司这边拿给他是1100元,这个劳务派遣应不应该受到法的制裁。
我在东莞也做过几年劳务派遣,这个钱可以说是暴利,我11年下半年开始做这行,12年的时候一个月多的时候坐那里赚4.5万,13年3个人合伙开了一个公司做了一年,刚好那年行情不好没有赚到钱就散伙了,14年因为老婆怀双胞胎要照顾老婆就没有做了,下半年从老家带了40多个人在东莞富港电子厂做到年底,一个月赚2万多块,那时候老婆刚生我就在老家照顾老婆小孩,因为一些原因没有做了,去年去东莞遍地是开的劳务派遣公司,我之前合伙的一个朋友自己开了一个公司,说一年赚个几十万块,他手里有一个厂不大,最多要几十个临时工长年要的,工厂给他工价是21块一个小时,他给员工人多的时候15元,最高17元一小时,15块一个小时他自己赚6块,一个月一个人最少赚1500块,这就是暴利[666][666][666][666]
我自己本人就是劳务派遣工,我说说自己的感受。1.派遣公司只管招人发工资,不参与管理。2.派遣工人工资大部分都被派遣公司层层克扣.3.管理公司负责考核和管理4.上班从来没有说加班工资,每月固定工资。以自己为例一个月15天班,15天都在车站里,最早一班车上班,最晚一班车下班。上班去掉呆站里睡眠时间不算,一天16小时。5.没有节假日三倍工资一说。总结来说,就是给你一个饿不死你的工资和低得不行的社保,大头都给上面拿走了。关键你还拿它没办法。
二、劳务派遣为啥这么流行
劳务公司就等于旧社会黑班收人头费,无本万利,租个办公室中间商赚差价,而且这生意只要起头啦可以子孙万代代代相传!利润非常高,对单位来说不省什么钱,但是省事,不喜欢谁说一声直接给你换没有劳务纠纷,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现在用临时工必须通过第三方,不然走不了账,而且里面黑幕很多,一般你用他一个人直接给你多少钱,按人头给办事的人钱
劳务派遣,两年买车买房,你说是不是暴利,公司给中介二十一小时,中介给他带去得人16-17一小时,有的人没做满他规定的时间还不给钱,其实公司是给了的,你找公司,公司会让你去找派遣你的公司,两边踢皮球,到给钱的时候还要扣你一点,都是一群黑心派遣公司
前几天我在58同城看了一个招聘,实习期间每天100,正式上岗周结每天120,月结每天140。 没过几天有个号称人力资源公司的微信加我,也给我推荐了这个工作,地址都是一样一样的。他给我报的工资是实习每天100,正式上岗周结每天90,月结每天120。 不知道这算不算利润大,反正我是气了个倒仰
劳务派遣其实就是公司既要招工用人又想降低劳动力成本规避责任的行为,特别是在一些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编制被限制更是广泛存在。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然后派遣至聘用单位工作,出了事或者不听话可以理直气壮把你退回第三方机构,每月的工资第三方还要抽成,暴击得很啊[泪奔]
这样的用工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制度。现在我们国家用工五花八门,不管是行政单位还是国企普遍存在这个现象;我分析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用人单位规避用人风险,不需要承担劳动的约束,出了问题没责任。二是成本低,同样干着与单位正式的人员工作或者更多更重的,却拿到的可能只有正式三分之一或更少。三是这些人好管理,你愿干就干,不干走人,没有发言权。四是体现单位用工合理。我想说既然需要用人就正式招啊!何必釆用这种方式呢?国家是不是该出台政策治理这个问题。
所谓“劳务公司”本身就是一个“奇葩”产物。他一不要厂房,二不要技术,三不要设备,四不要流动资金。有个招牌有点社会关系,招点人;哪里需要做事就泒几个人去,做了事的工钱由“劳务公司”收 ,老板掐一砣,剩的给点给实际打工的人。“劳务公司”不经营产品,他们的“产品”就是他们招在手下的打工崽。这些“公司”的老板给接受劳务的单位可以要高价,但付给为他仍挣銭的打工崽的工资却少得可怜!。一个熟练的、有一定技能要求的析验工扣除最挡保险费后月工资不足1500元,这是在直辖市的主城区。按照马克思在资本论中阐述的关于“剩余价值”的理论,这些“劳务公司”的老板是不是过分的掠夺工人的剩余价值?你说他们为什么“暴利”?其中一个因素就是:残酷的掠夺劳动者的剩于价值就造就了“老板”的暴利!
好多人都知道劳务派遣是咋回事,设计这个的人更知道。其实大家都知道,如果没有这个公司,大约用人单位可以少支出一些,或者劳动者可以多得一些(所谓的公司得盈利吧?)这个公司存在的原因在哪呢?劳动者,公司,用人单位,甚至……,其实大家都知道